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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受理使用说明

    请您详细阅读申请须知并认真填写预受理申请表中的每一项内容,填写完毕之后,请你务必
“提交”本次申请;否则,系统将接收不到你已经填写完毕的申请。 申请书提交成
功之 后,系
统会自动返回一个申请序号,凭此序号你可以在“受理查询”栏目中查询到你
的申请办理进度;
当查询到您的申请已经被预受理通过,请您把申报材料直接提交到我局
现场受理大厅,领取行政
许可批准文件(申请提交之后,超过一个月时间不到我局现场办
理,此申请将自动失效); 许可
事项申请的受理时间将以我局受理大厅收到全部材料的时
间为准,此时间将标注在为您开出的受
理通知书上。 请您确认已详细阅读上述内容,并根
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一条
的规定,保证本次申请所申报的内容均真实
、合法。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法律责任,并承担由
此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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